领完失业金怎么继续交医保?
接着交就可以了。
失业保险领取完了,到社保局办理社保接续手续即可,一般新入职用人单位会办理。
1、对于领完失业保险,但是却没有找到新工作的情形,由劳动者自行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缴纳医疗保险,此时不需要实际支付医疗保险费,而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金领完后医保接续由当事人的新用人单位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职工失业后又参加工作的,由新的用人单位到社保局办理社保接续手续。
办理失业保险后医保怎么办?
领办理失业保险后,到社保局办理社保接续手续,一般新入职用人单位都会办理。我国法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 了解政策:不同地区的失业保险和医保政策可能有所不同,您需要了解当地的规定。
2. 前往社保中心或医保经办机构:向相关机构咨询具体流程和申请材料。
3. 提供身份证及其他认证材料:根据当地政策要求,提供个人身份证、失业保险证等认证文件。
4. 缴纳医保费用:根据当地政策要求,缴纳医保费用,并按时交纳医保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操作可能因各地政策和程序不同而有所变化。因此,在办理前建议您先去当地社保中心或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相关情况。
领失业金期间自己交医疗保险金怎么办?
领取失业金期间,不需要交纳社保、医保。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不予办理。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缴纳社会保险。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养老保险不可以缴纳。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根据我国社保法规定,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可以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不能继续缴存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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