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特殊疾病药品目录
年药品目录调整范围如下:(一)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目录外药品,可以申报参加2022 年药品目录调整。
医保报销药品目录由国家医保局发布,包括基本药物目录和药品目录,基本药物目录是政府制定的最基本、最经济、最有效的治疗必需药物清单,药品目录则是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药品清单,同时还包括了医保支付标准等。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范围包括肺结核、恶性肿瘤、白血病等51种疾病,可以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出现门诊特殊病需要及时就医,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申请报销费用。
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
1、法律分析:医疗参保人的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包括恶性肿瘤、糖尿病等52种门诊特定病种,对门特病种待遇保障、管理服务、基金监管提出了指导意见。
2、步骤1:确定申请病种 目前广东省将门诊特定病种范围扩大至52个(详见下表),同时各地已开展但不在此次省规定范围内的门特病种可继续保障,确保参保人原有保障待遇不降低。
3、第一类是按照我市门诊大病政策管理的病种。我市门诊大病实行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每类门诊大病设有对应用药范围及诊疗项目范围。参保人门诊大病待遇与连续参保时间挂钩。
4、深圳慢性疾病补贴政策如下:起付标准:(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
5、参保人员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申请单,并附上有关病历资料或检查检验报告,经医保服务站、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生效。办理后,就医时应主动告知医生有办理门诊特殊病种。
6、特殊病种: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为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
1、第一条为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保障参保居民就医基本需求,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规范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保障参保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3、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范围包括肺结核、恶性肿瘤、白血病等51种疾病,可以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出现门诊特殊病需要及时就医,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申请报销费用。
4、建议申请人先到当地的社保机构或医院咨询相关政策和流程。
5、第三条 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是指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68号)规定的门诊特殊病种,并在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了备案登记的患者。
6、《关于调整本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补偿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补偿限额内按患者实际费用的75%比例计算补偿,超过年度限额医保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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