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怎么报销最新规定?
报销最新规定如下:
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参保职工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其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在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线标准由原来的40元降低为每次30元。一档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限额由原来的60元提高到80元;二档缴费的仍为200元。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医保新规定?
一、门诊补助标准。退休人员和厅局级在职人员年度累计门诊医疗费用800元到1800元以内费用补助90%。处级(含处级)以下在职人员800元到1500以内费用,45岁(含45岁)以上补助85%,45岁以下补助80%。
二、特殊疾病门诊补助标准。特病费用按规定支付后,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补助50%。
三、住院补助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含起付标准)的医疗费补助50%。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退休人员和厅局级在职人员补助90%,处级(含处级)以下在职人员补助85%。
四、增加个人账户注入。每年各单位用单位结余资金对每个享受补助人员的个人账户注入资金,在职人员1600元,退休人员2000元。
各区县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由当地政府自行制定。
另外自费药品是不可以报销的,自费药品不可以开成医保统筹药品的。
1.个人帐户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和管理的机关、事业、市属企业单位按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之和以市本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按月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个人帐户暂由用人单位建立和管理的,按本单位参保人数以市本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五点五按月申报;
3.退休的职工在退休时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男不低于25周年,女不低于20周年可继续参加和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4.不满的应予补足,补缴费用以补足时的缴费标准为
.属于支付范围的医疗费;12137-37=12100元。
2.起付标准以下自负的医疗费:1200元。
3.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以下,个人自负部分:8800*(100%-81%)=1672元。
4.10000-20000元,个人自负部分:2100*(100%-84%)=336元。
5.某人本次住院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2137-37-1672-336=10092-1200=88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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