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人大病医保二次报销流程?
一、医保二次报销的条件:
1、大病医保二次报销需要的资料:领取二次补助时,持享受二次补助人员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农商银行账号除外)的原件及复印件;若不是本人前来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销金额:“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二、报销方法:
起付金额以上报50或60。首先大病保险不是按照病种报销,而是按照一年之内这个人看病总费用进行报销,费用超过一定额度,不管参保人患的是什么病,都可以按照对应的比例报销。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在正常医保报销之后,剩下的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如果超出了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简称起付金额),超出的部分就可以报销。如果超出部分在5万以内,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新农合同理,不过新农合的起付金额是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超出的个人自付纳入报销范围。
2020年北京医保大病报销标准?
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累加5万元以内个人自付费用:60%;
2、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累加5万元以上个人自付费用:70%。
2020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30404元。
1.起付线以上(不含)部分,采取分段报销:累计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大病保险基金报销60%;
2.超过5万元(不含)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大病保险基金报销70%。
北京医保大病证怎么申请?
北京医保大病证申请流程如下:
1. 参保人在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就医购药费用,凭社保卡直接进行结算。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行垫付,在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2. 申请人携带资料交参保单位所在区医保中心;灵活就业人员则需直接将资料交本人参保区医保中心。
此外,办理大病医疗保险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填写《北京市城乡居民、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申请表》。
3. 医疗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
4. 相关部门出具的门诊诊疗病历或住院小结。
5. 首次或续期缴费收据。
6. 本人或本直系亲属银行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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