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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邱哥 2024-10-24保险新闻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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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属于法定职业病?

肩颈痛、腰间盘突出等。截止到2023年10月30日,中国现行的法定职业病名单共分为10大类132种,除此之外均不属于法律认可的职业病,包括肩颈痛、腰间盘突出等。

这个条件不包括接触职业危害的时间。通过查询养生频道信息,界定法定职业病的基本条件包括:在职业活动中产生、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不包括接触职业危害的时间。

不属于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法律主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一)病人的职业史;(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什么不属于我国法定的职业病

1、肩颈痛、腰间盘突出等。截止到2023年10月30日,中国现行的法定职业病名单共分为10大类132种,除此之外均不属于法律认可的职业病,包括肩颈痛、腰间盘突出等。

2、您好,病毒性肝炎不属于我国法定职业病(10大类115种)范畴,因此您不能享受罹患职业病后的待遇。

不属于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3、手臂振动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一)病人的职业史;(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4、本人由于长期工作压力大,造成焦虑症,请问是否属于职业病 这种情况不属于职业病。我国有一个法定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只有目录范围内的疾病才能认定为职业病。

某种病不在职业病目录就不算是职业病吗?

1、所以没有职业病目录里面的“职业史”就不属于职业病,也不属于职业病目录里面的疾病,不可以进行职业病鉴定。

2、肺结核不在国家法定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范围内,不属于职业病。

不属于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3、使用电脑时间过长引起的不适,不在《职业病目录》内,因此,不会是职业病。

4、这个要去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院,进行职业病诊断,获得诊断证明的才算。一般来说,你这种情况不能算职业病。

5、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现行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包括10大类132种职业病

1、【答案】:D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十大类,132种职业病。

2、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目前我国职业病共分10大类132种。

3、现行我国法定职业病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分为10类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

2021天津社区工作者考试申论模拟题:有效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加强健康监护。加强个人防护 个人防护有具包括呼吸防护器(防尘防毒用的口罩、面罩)。面盾(防紫外线)、防护服(防酸、碱、高温)、手套(防振动)、鞋等。应根据危害接触情况而选用。

职业病的防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作环境改善: 通过改善工作环境,减少或消除有害因素,来降低职业病的发生风险。这可能包括提高通风条件、控制化学物质的使用、采用防护设备等。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什么方针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是根据职业病可以预防,但是很难治愈这个特点提出来的。

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我国正处于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时期,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局面已经形成。

这种情况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预防为主:是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把职业病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

强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将预防保健落实到社区、家庭和个人,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第三,建立社区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中心,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并建立65岁以上老人健康档案,便于向老年人提供常见病的护理和治疗。

大家好!我在公司上班时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工作,公司在劳动安全与卫生不符...

您好,病毒性肝炎不属于我国法定职业病(10大类115种)范畴,因此您不能享受罹患职业病后的待遇。

公司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您8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87 47条。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五十四条(劳动者劳动安全防护及健康保护)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应负有与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的特定义务:第一,建立健全名项职业安全卫生制度,包括企业内部安全监督检查组织系统和工作制度,各种内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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