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1、第一条 为健全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和完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费用结算的管理,保障医疗机构合理利用包括医疗保险基金在内的卫生资源,为职工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基本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2、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3、第八条 年度内,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考核检查,并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分两次结算其余的5%的服务质量保证金。
4、在非医保定点医院看病不可以报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二条 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5、第一条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和《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制订本办法。
6、参保人持有效医疗保险就医凭证、有效身份证明、《门诊病历》、申请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变更。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受理材料并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改点。
医保绩效考核的项目有哪些
1、医院医保办绩效考核细则通常从医保基金的收入、支出情况、数据质量、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制定医院医保办绩效考核细则主要是为了提高医保工作的效率,同时也是医改过程中一个必要的环节。
2、合理用药5个三级指标,包括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比、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金额占比、重点监控。
3、第4章考核内容及标准第9条考核内容及标准对医院各临床科室的考核,考核项目主要包括工作效率、管理效能、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服务质量、劳动纪律及医德医风共七个方面,具体指标和标准见附表。
4、工作质量和效率:包括工作成果的质量和数量,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率等。这可以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工作报告的准确性、工作流程的改进等。
医院医疗保险服务考核管理细则
1、医院医保办绩效考核细则是指对医保机构工作进行评估、奖惩以及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管理制度。医院医保办绩效考核细则通常从医保基金的收入、支出情况、数据质量、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
2、.科室日常医保工作管理到位、无违反医保政策及规定的行为记录,各级医保工作考核中相关医疗服务质量考核成绩优异,医院每半年给予科室一次性奖励。
3、第1章总则第1条考核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科室的管理,规范其工作流程,调动临床科室的积极性,强化管理者责任和员工责任,提升员工工作效能,从而全面提升医院整体能力和整体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4、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核对就诊患者身份。
5、医保卡的管理制度:建立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组,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设立医疗保险办公室并配备1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定点药店医保考核标准
1、法律主观:定点药店买药,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医保可以报销。根据法律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医保定点药店的面积要求根据不同类型的药店有所不同,普通类药店应不少于40平方米,连锁类药店应不少于100平方米。
3、(四)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品种备药率在60%以上;(五)能为参保人员提供24小时购药服务,并设有明显的夜间售药标志及售药窗口。
医院医保办绩效考核细则
1、医院医保办绩效考核细则是指对医保机构工作进行评估、奖惩以及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管理制度。医院医保办绩效考核细则通常从医保基金的收入、支出情况、数据质量、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
2、第3条考核依据对各临床科室的考核依据主要有:国家卫生、医政、药政、医保等法律、法规;医院的政策规定;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各临床科室的工作小结;医院各项工作检查记录。
3、医院绩效考核方案细则包括:指导思想、基本思路、绩效工资范围。
医保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1、没有上班的居民,如果觉得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医保待遇满足不了自身需求,也可以参加灵活就业的职工医保,可以到居住地县级社保局经办。
2、.各临床科主任对本科室医保病人的诊疗工作和费用控制情况负有指导和监管职责,即为本科医保工作管理责任人,组织本科自查自纠,不断规范医疗行为。
3、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急性病一般不超过3日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
4、将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纳入普通门诊保障范围,对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按本细则待遇标准执行;对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个人首先自付10%后,再按规定比例支付。第三章 个人账户使用管理第七条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5、法律分析:对医保患者要验证医保(社保)卡、身份证及本人是否一致。定期对复诊患者进行身份核对,并有记录。严格执行各项已公示的收费标准。社保卡由患者自行携带,不得交放诊所管理。
6、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第二十五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区(县)财政专户,以区(县)为单位核算和管理。区(县)财政部门应设立专门账户,对本区(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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